合肥不少医院都有再入院时限规定,称此举是为预防“职业住院人”■医保中心表示:再入院者若真有病用医保卡遭拒绝可以投诉
投诉来源
市民陈先生(化名)前段时间因病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就出院了。9月10日,陈先生再次患病住院,但医院表示此次入院与上次出院的间隔时间未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并称是按照医保办的规定,现咨询是否有此规定。
热线处理
以前,曾发生过个别医院利用现行的医保政策,怂恿病人频繁地住院和出院,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规范管理后,有些医院又矫枉过正,将真正的病人排除在了医院大门之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地转交医保管理机构,请其作出解释,敦促定点医院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
记者调查
用医保卡住院受限制
8月中旬,市民陈先生(化名)因为生病住进了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陈先生病情好转,于是在8月底办理了出院手续。因为单位帮陈先生交纳了医疗保险,所以陈先生使用了医保卡支付医药费。9月10日,陈先生病情复发,于是再次住进了这家医院,交纳医疗费用时,陈先生打算使用医保卡,却遭到了拒绝。
“医院工作人员说,我这次住院与上次住院的间隔时间没有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还说是医保办规定的。”陈先生说,他不能理解这样的规定,“生病住院时间是病人无法控制的,怎么能硬性要求两次住院时间必须要超过15天呢?如果有紧急病情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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