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月1日起实施新城镇基本医保政策,职工大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将升至32万
从明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又要提升了。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南昌市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调整的城镇基本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年度报销提高至10万元。此外,未成年居民大病医保缴费调至每年20元。
待遇
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额提高至10万元
记者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又将提升,从6万元调整为10万元。
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并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病医保的,7万元以内部分由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比例支付。7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比例支付。
明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仍维持为6万元。其中3.5万元以内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3.5万元至6万元部分,按照90%的支付比例由承办城镇居民大病医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缴费
明年职工大病医保缴费96元
在大病医保方面,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时应当同时参加大病医保。
其中,城镇职工大病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而此前已一次性缴纳参加大病医保费的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等维持原缴费水平不变。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大病医保费逐年划完后,应按当期缴费标准继续缴纳大病医保费。
与以往不同的是,明年起,城镇居民大病医保缴费的标准将有所改变,成年人每人每年20元保持不变。未成年人将从每人每年15元上涨到每人每年20元,这20元中将从门诊家庭补助账户中划出15元,从统筹基金中划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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