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之所以设立个人账户,主要用意在于通过强制储蓄,积累资金。然而,医保制度运行至今,‘统账结合’模式对于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效率的负面作用日益明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微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保个人账户目前存在化解风险能力弱、大量结余、利用率低和参保者过度使用等问题。
有学者对广东6市的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实践进行研究发现,若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太多,将直接导致统筹基金余额不足,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下降,影响待遇水平的提高。
“个人账户不是一个风险分担机制,只能专款专用,不能共济使用,浪费了保费资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有必要取消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这样能够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社会互助共济作用。
中国社科院专家郑秉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个人账户的存在,导致了账户滥用的恶性膨胀,分散了医保制度的资金统筹能力。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医保资金都是纳入社会统筹的,并无个人账户设置,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共济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取消个人账户是大势所趋。”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此前也表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障制度转轨时对原国有企业待遇补偿的一种过渡政策,在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该让个人账户淡出,只建大病统筹基金,这样既能增强统筹基金的共济性,又符合政府负有限责任的基本原则。
专家认为,当前可行的办法是逐步消化个人账户沉淀,弱化个人账户,提高基本医保的补偿水平,降低个人的负担。从全国来看,主要有三种做法: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对象,提高其效率,比如广东、江苏等多个地市率先将其家庭化,参保人直系亲属、配偶也可以使用这笔钱去门诊、药店看病购药;用门诊统筹来弥补个人账户共济作用小的缺陷;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新的用途,比如购买补充商业保险,像江苏常州、苏州等地允许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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