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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扩大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参保范围 新增意外伤残险保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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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提高计生家庭保障能力,西安市从2012年起,在雁塔区、高陵县和蓝田县开展了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共为7万余户计生家庭办理了保险,年度赔付率为73.4%。
  保险责任方面新添了两条内容:第一被保险人(指子女方)在除享有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以及疾病住院医疗费等五项保险责任外,增加了意外伤残保险;第二被保险人(指父母方)除享有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等三项保险责任外,新增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和疾病住院医疗费的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做了大幅调整。针对第一被保险人(指子女方):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1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0元;新增意外伤残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对农村双女户家庭的子女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以及意外伤残的赔付,由原来的每人享受50%保险金赔付,变为现在的每人享受100%保险金额赔付(即:每人按50000元赔付)。针对第二被保险人(指父母方)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200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0元;新增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0000元;新增疾病住院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0000元。

  西安计生家庭综合保险

  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的参保范围为西安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0~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的子女为第一参保人;0~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父母为第二参保人。保险为一年一保,计生家庭的子女与父母同进同出,双女户子女一女退出后,另一女与父母仍可参保。此外,参加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可以在参与其他的社保赔付后,继续参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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