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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调整审核2012年社保缴费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9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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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4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即日起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进行调整审核。
  缴费工资审核和调整,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不得漏报、瞒报、逃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审核。2012年10月30日止,仍未送审或拒绝提供资料审核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2012年度缴费工资在2011年度缴费工资基础上统一上调13.63%(调整后,2012年度缴费工资低于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的,按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确定),并依据有关条款处罚。

  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不少于1991元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以2011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18元/月,较上年度增长13.63%。

  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12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不低于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318*60%=1991元);高于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318*300%=99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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