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不少于1991元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以2011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18元/月,较上年度增长13.63%。
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12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不低于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318*60%=1991元);高于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318*300%=99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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