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因涉及全国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而备受瞩目。《条例》涉及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以及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改革等内容。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奖惩及争议处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这一法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因涉及全国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而备受瞩目。
《条例》共10章44条2800字,看似简单的文体背后,隐含的问题却不简单:比如,如何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如何落实,等等。
核心是要建立“三能”用人机制
我国的公开招聘制度首次提出是在2005年由原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该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这项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事业单位招聘引入了公平竞争机制,把住了人员进口关,提高了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地方却屡次发生“萝卜招聘”、“内部招聘”这类“因人设岗”的用人违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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