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本项目实施中出现退信的情况,需做二次投递,预计约2万封,费用标准与首次寄送一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合法单位,且具备信件寄递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6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建设大厦20楼CD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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