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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社保人员详解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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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贵州省有关部门发布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由此从今年7月份开始,贵阳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俗称新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者,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应领取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省里每年统一公布,下称“月岗平工资”)+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月岗平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就是参保人员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蓄额(含账户本金及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这个国家有明确规定:如60岁退休,相对应的计发月数139;如果是55岁退休,相对应的计发月数170。

  第二种情况——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俗称中人),缴费年限计满10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则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相比前者,比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多了个“过渡性养老金”。

  而“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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