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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4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23日起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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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6月23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可缴纳2014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6月1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全省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公布,自6月23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可缴纳2014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集中申报时间至7月31日

  据介绍,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2014年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23日起,至7月31日结束。其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以及缴纳2014年当年保费。2014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下限为2062.40元/月,缴费上限为10312.00元/月。

  截至6月30日,未按规定预缴1月~6月份应缴保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欠缴2013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须于7月31日前补齐欠费,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个人缴纳保费3个档次任选

  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2014年应缴养老保险费金额以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0%来确定,全年应缴额为4949.76元。有条件的缴费人员可选择按社平的80%或100%为基数来缴费,年缴费额分别为6599.64元、8249.64元。缴费额度一经选定,本年内不能更改。请2014年当年退休人员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个人参保缴费中断超3年按“双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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