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盐县社保中心荣获市“2013年度社会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直以来,海盐县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的基金征缴和管理方面,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宗旨,把社会保险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位海盐市民身上,处处彰显出了“阳光社保”的民生情怀。
“社保基金是支撑社保体系稳健运行的基石。”去年以来,海盐县按时足额调整和支付社保基金,使城乡居民的社保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全县4.4万名企事业退休人员、4.9万名城乡居保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待遇,人均分别增资232元和67.38元,县级、镇级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也相应提高。
“退休工资提高了,不仅够我们老两口吃喝用度,还能省下钱来给孙子买点小礼物,平时看病吃药也都是刷医保卡,走到哪里都不怕。”陪老伴在海盐人民医院看病的退休职工王根宝告诉记者。据悉,在医疗保险方面,海盐县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高门诊补助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同时,为了实现医保在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双向互通,海盐县积极推进市民卡全省“一卡通”建设,大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
让参保者印象深刻的是,随着社保待遇的逐年提高,相关制度也越来越透明,惠民特性越来越凸显。为了加快推进城乡居保工作,去年,海盐县取消了在原镇(街道)设的财政账户,直接在信用社设临时账户,对每月居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社保、财政、信用社三方按月对账,减少了城居基金在镇(街道)财政户头转拨环节,确保了城居基金安全。
为了更好服务群众,海盐县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基层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整理拟下放到镇(街道)、村级平台的业务权限,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海盐县已有2镇3村1社区获批成为省、市级城乡居保管理服务示范点。“线下”社保业务下放到基层,“线上”办事大厅正式运行,截至去年12月底,全县共有参保单位4935家,2353家单位开通网上申报,占参保单位的47%,申报业务占业务总量的90%左右。海盐县还同步开通短信提醒平台,方便单位经办人及时掌握社保经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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