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社保卡四地通用只剩不到一年的时间了。2015年4月,四地的参保人员将告别目前繁琐的异地就医申请、报销手续,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费用实时刷卡同城结算。
现状:
异地就医申请报销手续繁琐
目前异地就医的申请和报销手续比较繁琐。长期驻外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单位或本人向市医保中心办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请表》,其医疗费用的结算按市医保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异地安置,安置在省内的,异地就医申请审批通过后,可使用社保卡就诊、结算医疗费;安置在省外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到医保中心办理结算。
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的,其病情经定点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专家会诊确认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的,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后,转省内的,可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转省外的,在省外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到市医保中心结算。办理结算时还需提供盖医院公章或收费单的费用单据、清单、出院小结、长短期医嘱单等多项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福州的社保卡除了能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及福州五区七县(市)内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外,未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的,在其他城市均无法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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