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后如何就医及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等手续?
参保学生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院或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有关医疗费用可在现场结算,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现场结算的,可凭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具体手续可查阅“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系列宣传资料。
2.在试点学校参保最多只能到高中,高中毕业后还能参保吗?
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一般应当参保至高中毕业为止,毕业后由学校办理减员。毕业后,如仍在本市就读大中专院校,可按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的办法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参保。如参加工作,则应按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办法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
3.已参保的学生,如其父母停保,该学生是否也需随之停保?
如父母停保,但该学生仍在本市试点学校就读,可继续参保。
4.中途转学是否需要办理停保或转移?
参保学生中途转学,已按月向社保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还,转出学校应在发生变更的当月办理减员并停保。如果转到其他试点学校就读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增员。如果转到非试点学校就读或转到市外,本市社会保险关系须终结,当月已缴费的可以享受待遇至当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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