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进医保已是大势所趋
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介绍,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已经酝酿许久,而公务员进医保也是法律规定、大势所趋。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1999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苏政发〔1999〕83号)以及南京市2007年出台的《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65号),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也明确了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就是说,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城镇各类企业,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24个省市已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北京市自2012年1月1日,市直机关及区县40多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我省13个省辖市中,有12个市已全部取消了公费医疗,南京市“三区两县”也已先后取消公费医疗,参加了职工医保。
公费医疗小解析
以前政策百分百报销,看病不花钱。
现行政策
执行公费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报销比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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