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即日起开始征收,凡在该中心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签订了代理协议)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务必于今年7月15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使用《医保缴费专用存折》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在职人员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3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7元)的60%即2392。20元作为缴费基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统一按照2013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70元为缴费基数。
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8。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2643。72元,预存金额28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1495。56元,预存金额1700元(含代理费)。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6。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590。6元,预存金额18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141。80元,预存金额1300元(含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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