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
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北京女职员产检费用实行限额支付,发生在限额之内实报实销,发生在限额之外的依据限额标准支付。现行北京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为了方便北京生育保险参保人快捷办理产检费用报销,我们对其报销资料、报销流程等事项进行了总结。
产检费用报销条件:
1、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
2、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产检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据及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学诊断证明书;
6、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流产证明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
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1、女职工生育后3个月向单位递交产检费用报销相关资料;
2、经公司审核后,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及《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并将资料递交给辖区
社保中心;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后,社保中心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单位收到报销费用之后发放给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