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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工医保待遇明年大幅提高 住院最高报销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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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15年1月1日起,郑州市将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郑州市城镇职工每年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2万元,城镇基本医保门诊病种增至30种。

  自2015年1月1日起,郑州市将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郑州市城镇职工每年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2万元,城镇基本医保门诊病种增至30种。

  政策一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24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郑州市政府研究同意,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财政局于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郑州市开始对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8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110元调整为130元、最高赔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4万元。

  政策调整后,郑州市城镇职工每年住院医疗费报销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4万元提高到32万元,在职职工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85%提高到88%。

  政策二

  参保职工按规定缴费产前检查费能定额报销

  《通知》还规定,城镇职工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85%,增加8种门诊规定病种,由原来的22种增至30种;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增加20种门诊规定病种,由原来的10种增至3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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