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同时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等行为的处罚情形。据介绍,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违法行为应按照涉及人数确定处罚标准。
其中,涉及劳动者5人以下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按每人100元标准处以罚款;涉及劳动者5人以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按每人100元以上标准处以罚款,每增加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罚款基数增加100元,最高每人处500元罚款。
用人单位如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工保护规定,也应按照不同情形处以罚款。其中,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按每人3000元标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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