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2014年单独给予补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给予补偿,但按医疗费用额度和按病种补偿合计,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补偿。
20类重大疾病具体病种的确定,仍按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12〕6号)规定执行。20类重大疾病中,血友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须由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其他13类疾病须由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重大疾病患者须到具备诊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诊疗标准参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制定的临床路径执行。
城乡居民就医累计最高可报销32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聊城不断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退休职工住院费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万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再加上已经实施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就医累计最高可报销32万元费用,极大地减轻了就医负担。
探索出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职工特别是高龄人员长期医疗护理问题,今年12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生委,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参保职工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就医经济负担和家庭事务负担。
同时,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实施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病种限额付费和医保惠民病房模式。特别是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医保医师处方行为的实时监管。实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我们坚持抓创新、抓典型,在为民办实事上狠下功夫,建立了联通全市9个医保经办机构和80余家定点医院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与济南23家医院住院费异地联网结算,切实方便了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本报聊城12月30日讯(记者刘云菲)据了解,聊城今年月人均增资238。1元,待遇水平从2005年的766元增长到现在的2081元,实现了翻番增长。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75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730元增加到800元;调整了一至四级工伤保险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职工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实惠。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基本构建起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主体框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参保总人数达到350。4万人,其中老年人参保达到99万人,有效解决了老龄人员“老有所养”的现实问题。2011年各县(市区)均被纳入国家级新农保试点,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一并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市全覆盖,惠及城乡群众近300万人。仅此一项,每年聊城市可争取国家和省无偿补助资金5亿多元。在此基础上,今年聊城市又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加了丧葬补助金政策,切实让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截至11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294。92万人,参保率达99%,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84。22万人,参保扩面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今年以来,全市共为10。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24。1亿元;为4。36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16。5亿元;为84。22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6。89亿元。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十连增”,2014年月人均增资238。1元,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766元增加到现在的2081元,实现了翻番增长,提高了退休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增加到75元,实现了“三连涨”,进一步保障了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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