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已在河北省内其他地市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我市发放的社保卡卡号以字母“A”开头),无需再次办理。但需要在办理医保参保业务后,到石市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归属地转移业务。在河北省外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到石市办理医保参保业务时,需要重新采集信息,申领社保卡。
如您对社保卡仍有疑问,可详询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地址:槐安西路48号(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楼半15—18号窗口。咨询电话:12333、89632715。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