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办理完毕,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费协议:
社会保险费缴费目前有两种形式:
第一.社保中心当月月底生成纸质账单,委托指定银行前往缴费单位开户银行进行收款,收款时间为当月月底到次月月初12日,收款过程中如出现余额不足、账户冻结、未授权付款等情况,银行将账单退回社保中心,单位需在13日至20日之间到社保中心再次缴纳,此方式称为社保缴费。
第二.社保中心当月月底生成电子账单,直接发往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单位可在次月5-20日之间通过批量代扣、柜面缴费、网银转账三种方式之一将钱交到贵单位开户银行,此方式称为银行缴费;
办理流程:
银行缴费方式:凡在(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办理账户的单位,请使用银行缴费方式,在办理完预登记后前往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银行缴费协议;
社保缴费方式:非上述十三家银行开户的单位,请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并将以下信息告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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