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新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18.82万人次,比2013年增长1%。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
2014年,新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范围从5个地州市扩大到8个,参保人员开始受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90元提高到330元;新增发放社会保障卡307万张。
新疆2014年进一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月人均水平达到2298元,增加215元。2014年已是新疆连续10年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增加101元,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3元,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和伤残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此外,新疆还积极研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15年1月1日,新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两项制度合并后,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将使用统一的经费,由统一的渠道进行管理,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而在各地具体方案确定和实施前,按照老标准领取养老金的,实施后会对新农保参保人员予以补发。
另据了解,新农保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而成的居民养老保险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保险的第一大险种。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书记杨勇介绍,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从无到有,群众过去关心的是“有无”社会保障,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群众先在关心的重点转向“多少”,对提高待遇的诉求和公平性期待越来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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