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和规范、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的基本功能。同时,社会保障卡还具有银行借记功能。通过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实现参保人持卡缴费和领取待遇,还可通过社保金融服务终端实现个人消费。
目前,我市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开始在市(县)人社部门申领填报《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采集城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学生等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信息。在河北省辖区内已申领社会保障卡的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不再重复办理。
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咨询热线:7500153、7500151
A、首次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实行免费发放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社会保障卡补卡换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2〕39号),首次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实行免费发放。
持卡人在社保卡使用中,因丢失、损坏、卡面污损、残缺等不能辨认的,或非卡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不能读卡需要补卡换卡的,每卡收取工本费30元。
B、持卡人可自行确定是否设定社保账号密码
社保账号未设初始密码,持卡人可自行确定是否设定社保账号密码。初始密码一经设定,以后凭卡在人社部门办理业务时均须输入该密码。
持卡人在进行银行账户激活时需重新设置密码,否则,不能办理银行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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