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到北京、上海的医院就医,直接向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申请,经市社保中心审批后,方可到异地就医。
长期在北京、上海异地工作或异地居住人员,须先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工作、居住的医疗保险报备手续。
问:到北京、上海的其他医院看病或到试点医院看门诊的费用,怎么办理报销?
答:对于在试点地区非试点医院就诊人员或试点医院门诊治疗人员,可向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服务柜面提交申请报销资料。15个工作日完成报销结算。
地区: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9层,服务电话:010-59731679
地区:上海,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7楼,服务电话:021-62078654
问:向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服务柜面报销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平安养老保险柜面申办材料:临床就诊发票原件及对应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签名确认、非信用卡)及填写理赔申请书和异地受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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