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每两年一次,2013年度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人员,体检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健康体检承检医院为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记者从开发区人劳局获悉,体检前个体参保户要自行选择承检医院和体检时间,与往年相比,今年个体参保办理这个选择手续的时间延后了。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个体参保户应持本人社保卡和《证历本》,到杭州市区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各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含城北服务大厅)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体检承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的选择手续。
体检结果一般可在体检结束20天后至相关体检承检医院领取。
另外,已在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住外地登记备案的个体参保人员,确实无法回杭参加健康体检的,可在居住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凭体检原始发票、体检报告、本人身份证及证历本在2014年10月31日前至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含城北服务大厅)按规定报销。报销标准为200元,不足200元的按实报销;超过200元的,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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