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转职工或居民医保
涉及65万人,其缴费和待遇标准均有提高
继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新政后,又一影响市民医保待遇的新政——《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上周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据了解,《办法》一旦出台,对于目前全市现有的65万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最大,在取消该医保险种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转至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而其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都将有所调整。
变化1转职工医保每月要多缴81元
截至去年12月中旬,全市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约65万人。按照《办法》规定,今后这65万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能选择转为城镇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而选择转为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其原有的医保缴费年限可直接计算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转入城镇职工医保,其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将有何改变?记者了解到,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为4%。而《办法》中规定,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9%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提高,将来的医保待遇也将有所提高。记者了解到,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每个月不会划拨钱,如果跟职工医保靠拢,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也将有个人账户,每月按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至3.8%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此外,其今后门诊报销的比例也将和职工医保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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