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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政策城乡统一:个人缴152元政府补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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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广州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首次向市民披露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参保缴费经办方式的变化。
  大病保险办法将出医疗费最高可报36万元

  记者对比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前后数据发现,制度整合后,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如广州市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普通门诊报销额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大病最高可报销18万元。

  而根据此前公布的《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参加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另外增加6万元。也就是说,支付限额最高可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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