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从2003年开始新农合试点之后,这12年时间里,有八次列入每年的“十大民生实事”,共有5。7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为农民报销医药费用685亿元。
在住院报销方面,2014年全省每100个农民中有9个住过院,享受了住院报销。而2003年这一比例仅为2。5%。在农村,“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很普遍,不过省卫生计生委在2008年和2013年分别做了两次家庭卫生服务调查,对比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农村地区因经济困难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下降了28。5个百分点(从62。4%下降到33。9%)。
在门诊报销方面,参保的农民更是人人受益了,2014年平均每个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达到4。1次。门诊费用实际补偿率达到36。1%,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率达到75%左右,看病的自费部分越来越少。
从2008年起,浙江省增设了肿瘤门诊放化疗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政策,2010年起又逐步开展了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2014年我省又出台了大病保险政策,通过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需、疗效明确、价格昂贵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省人力社保厅工作人员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哪些
政策: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以上,其中,省财政对全省三类地区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1元、20元和11元。
解读: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说,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一些成效,首先是早期发现疾病。去年全省共完成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健康体检1218万人,共发现体检异常441万人(占体检总数的36%),其中高血压148万人,糖尿病42万人。
其次,落实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全省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4500万份,落实重点人群规范管理1500万人,其中高血压患者433万人、糖尿病患者105万人。
通过规范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7%,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2%,高血压和糖尿病控制率分别达到65%和60%,重性精神疾病病情稳定率达到70%左右,传染病发病率154/10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均由政府预算安排。
2009年~2014年各级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近100亿元,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中等和发达地区给予不同标准补助,其中,2015年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年27元、17。5元和9。5元,提高至31元、20元和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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