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有医保专家指出,虽然转接政策尚有一些细节问题,但各地可以通过完善地方政策来解决,先把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续接起来。比如,原来缴费水平低的可以让参保人员补缴,原来缴费水平高的可退钱,而不是以牺牲流动参保人的利益为代价。同时,不同部门也应加强合作,尽早让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转换畅通起来。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参保1700万人、城镇居民参保1330万人,还有约4000多万农村人口参加了新农合,全省医疗保障已覆盖7030万人,总覆盖人数占全省户籍总人口7354万人的比例已达到95%。由于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当劳动者从一个地方流动到另一个地方就业时,其缴纳了多年的医保年限不得不归结为“零”,而各地对于医保退休待遇的享受都有至少10年以上的缴费年限规定。因而,不管何种原因导致医保不能“带着走”,对这些参保人来说都是一种利益损失,有关各方有责任迅速拿出积极妥帖的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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