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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首开研讨会 再度解释医保争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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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过整个五月份的持续发酵、升温,加上六月初有关社保清零的谣言与辟谣,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终于在昨日亲自牵头,邀请媒体、网民代表和专业学者参加公开讨论会,再次回应两个月以来深圳社保办法修订过程中引发的诸多争议。
  上个月,“医保断缴三个月,账户就会清零”的传言再度蔓延。深圳市社保局反驳称,不存在个人账户清零一说,医保中断超过三个月,只会令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进而影响到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而昨日网友吴秋榜提出,连续缴费中断3个月后“归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加以改善,如改以累计缴费年限形式来保障参保人利益。

  黄险峰认为,连续缴费有风险,特别是在大病医保方面,人们有可能规避缴费。而秦群力坦言,考虑到连续参保时间6年以上,报销额度不封顶,社保局可能会给连续缴费年限超过六年的人延长期限。

  而在最高支付额度的问题上,黄险峰表示,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医疗保险待遇不会“归零”,“3个月归零”后重新参保的参保人在参保年限“归零”重新计算的状态下,当年仍享有11万元“封顶线”待遇,即使生病才参保,住院时也有5.5万元的报销额度。

  此前有网友表示,社保局提出的“生病才参保的道德风险”不存在,因为如果不是有困难,很少有人会冒着失去报销额度的风险停止缴费。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解释称,此举最主要的防范对象是挂靠参保。很多人根本没在深圳工作和生活,只是通过不法中介挂靠某个单位,其实是影响到了深圳的参保人。

  黄险峰指出,与“3个月”相配套的制度已经建立,部分达到退休年龄前因失业、贫困等原因失去缴费能力无法达到缴费年限的,已有各种政策保证大部分人达到规定年限,因此,从制度层面是可以基本保障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实现累计缴费满25年的规定。

  医保新规有部门立法之嫌?

  通过人大立法周期太长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曾质疑,医保新规有部门立法之嫌,考虑的是部门利益,应该由人大立法或独立机构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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