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仅限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外市来沈购房人员、外地户口、外籍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4.2004年1月1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携带《失业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业证书》)/参军(《复员证》)/在外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省养老保险转入本市市级统筹范围内须提供相关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需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退休人员还须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养老保险金计发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6.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应先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然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契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医保缴费卡办理医疗保险。
如需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5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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