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注意
参保人员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本;
交费时须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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