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社局消息,今后,焦作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居民,一个医保年度内的医疗费用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超出的部分只要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就可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城镇参保职工为90%、参保居民为80%,并且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据悉,这是焦作市各项医保制度中首个实现报销上不封顶的险种,将惠及全市所有参加大病医保的人员。
大额医保筹资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参保人员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问题,焦作市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于2001年建立实施了城镇职工大额医保。目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单位支付35元,个人支付35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2011年,焦作市建立实施了城镇居民大额医保,18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参保居民,每人每年一次性缴费30元,不满18周岁的城镇居民及学生(包括大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小学)、少年儿童每人每年一次性缴费1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据了解,此前焦作市建立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医疗费用报销上都设置了“封顶线”。“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大家通常所说的医保基金‘封顶线’,是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医保基金所支付的最高限额。原来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两项合计为3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为10万元,两项合计为16万元。”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以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都有最高支付限额规定,一些重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造成患者家庭经济困难。”
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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