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常州市政策规定,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95元,由参保人员家庭每年缴纳75元,政府按每人每年120元予以补助。新生儿如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成员,参保人员家庭应缴费用由政府按以上筹资标准全额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办理首次参保缴费手续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新生儿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所办理,经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新生儿的身份进行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发放《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证》。同时,其法定监护人应按指定方式缴纳参保费用。
“该政策的实施,不仅完全填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一生的空白,更为新生儿提供了一把医疗保障安全伞。”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