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医保对象中“在校学生”是指是指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如何计算192元医保费?
2014年过渡期40元+2015年全年152元=192元/人
1。2014年居民医保过渡期缴费标准为40元/人。(按“201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即120元/人)÷12×4个月”执行。)
2。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52元/人。(按年度相关缴费基数的0。5%计算。)
以上两项合计为192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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