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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南京准新生儿纳入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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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市人社局,12月1日起,我市即将出生新生儿(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简称准新生儿),只要准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指江南六区及原大厂区)且母亲已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当年度居民医保,就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登记。

  注意事项:

  家长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的有效期为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到期自动失效。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其亲属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为新生儿办理人员建档、制发市民卡等手续,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必须持本人的市民卡就医。持新生儿本人的市民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标准结算。

  按照现行的居民医保政策,家长可在宝宝出生的12个月内,为孩子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由于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一定时间,一旦宝宝生病了,如果还没来得及办理好参保手续,需要家长先行垫付。而根据新政,母亲怀孕28周即7个月以上的胎儿就能参保,参保时的临时个人编号到出生后3个月失效,也给家长足够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婴儿出生后就能享受医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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