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廖锦川二人开始向周边相识的人学习诈骗手段,并很快掌握了“生财之道”,并雇用了几人充当帮手。
为逃避侦查,廖锦川等人诈骗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平均两三天就会换一次,遇到诈骗金额较大的情况时,连手机也会立即换掉。
李明洲则是廖锦川等人第一个诈骗成功的对象。尝到“甜头”后,二人满心欢喜,自认为钱财得来全不费功夫,遂疯狂地踏上“诈骗之旅”。之后,二人的妹妹廖英美、妹夫翁文标也参与进来。
值得一提的是,廖锦川等人诈骗李明洲成功后,专门帮他们取钱的人只是将第一天诈骗到的20余万元打到了廖锦川提供的银行卡里,其他的30余万元则被他们席卷一空。后来,廖锦川只得通过熟人又联系了另外一个专门帮助取款的人。
4个月诈骗200余万元
为扩大诈骗范围,2013年3月,廖锦川二人将包括自己在内的9人纵向分成两组,同时进行诈骗活动:廖锦川带领一组在福建厦门活动,由廖秋桂、林月玲二人担任“一线”,廖锦川担任“二线”并负责管理该组;翁文标带领一组在福建漳州活动,由许碧华、许小华担任“一线”,翁文标担任“二线”并负责管理该组;廖锦艺担任两组共同的“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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