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提醒家长2016年度少年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9月1日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于2015年10月20日结束。
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
此次参保范围为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均属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中学前教育机构非本市户籍在册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365号)中“2016年各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幅度人均不低于20元”的规定,2016年将我市成年居民(二档)、少年儿童、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2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其他缴费政策不变。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本市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代收。缴费时间:各类学校学生和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2015年9月1日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于2015年10月20日结束。保险年度为一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