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缴费比例为7%),劳动者在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在个人医疗账户内尚有资金余额的情况下,可持医保卡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门急诊就医或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账户资金用完为止,无需额外报销。若个人账户内已无资金余额,则不享受门急诊待遇。若在享受待遇期间,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费用,可于出院时持医保卡结算享受相应住院医保待遇,无需事后报销。
若需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信息,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先设置查询密码,密码在申请成功的次日下午3点后生效,届时可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个人医保信息查询”栏目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查询账户资金余额。
问:如何查询本市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
答:若需查询纳入本市医保支付的药品范围,建议您核对药品的准确通用名,在上海医保网站(www.shyb.gov.cn)的“医保范围药品查询”和“医保药品编码查询”内,通过输入药品的通用名称查询药品是否属于本市医保支付范围(若该药品的商品名、剂型、限定使用、厂家与规格等均与显示信息相一致,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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