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次日前往市医保局越秀分点咨询,但工作人员却表示,婴儿3个月内参保是可以按有关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的,可是市医保局不直接办理婴儿参加医保的手续,因此让郑先生回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询问。
郑先生无奈再回街道办办理,街道办直接给了他市社保基金中心的联系方式,让他致电去申诉。郑先生联系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中心是不对外开放的,他无需前往。这样一来,郑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带着郑先生的疑问,记者向广州市医保局方面求证,该局明确,广州户籍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提供相应文件即可申请参保,郑先生所在街道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该局向郑先生所在街道了解到,该街道表示,因每月初两个工作日社保信息系统月结,一般都会采取业务受理制并向参保人说明情况,至第3个工作日才开始业务操作。
该局表示,根据居民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自然月度)内到市、区社保基金中心办理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的,其从出生时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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