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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农村户口人员在昆明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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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人今年23岁,户口系重庆市农业户口。我父母前几年来昆明市盘龙区购房后把户口迁到了昆明,我本人的户口没有迁,一直在重庆农村老家。我成人大专学历毕业后来到昆明投靠父母和他们住一起并办理了《昆明市居住证》。
  我咨询了重庆市人社局,他们的答复是:按重庆市相关规定,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市外户籍人员在重庆市城镇有常住地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持相关材料到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按照我提供的情况,我未在重庆市城镇常住和就业,不能在重庆市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建议我向昆明市就业局咨询可否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重庆市没有办理《农民工手册》的政策。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重庆老家不给办《就业失业登记证》,重庆市从来不办理《农民工手册》。我要在昆明找工作并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才好?请求你们给予权威的政策解答。

  答复情况:

  陈昆同志:

  你好!

  你关于反映“省外农村户口人员在昆明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政策等”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云南省城镇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农村户籍人员办理《云南省农民工手册》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户口是外省农村户口在昆明常住并要在昆明找工作的,只要凭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居住证就可以在昆明市找工作,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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