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案例2:
2015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政〔2013〕104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3〕68号)及《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杭人社发〔2014〕47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09.42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二、20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37.85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2、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4.31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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