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非深户:外来建设者的孩子,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的。
少儿医保缴费标准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自2012年9月起,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2014年财政补贴提高至324元,其中困难人员补助360元。
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3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472元(4918×0.8%×12),其中个人缴纳190元,财政补助282元。
(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补助)少儿医保缴费方式按照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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