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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医保实施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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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3年5月1日,番禺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拉开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帷幕。经过十年的发展,参保人数从最初的7.5万增至66.5万,增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了“全民医保”。十年来,医保待遇逐步提高,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约75亿元(含个人账户支出),累计受惠群众约400万人次。
  我区医保统筹支付限额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水平逐年提高,但在提高支付限额的同时住院起付标准却不变,退休人员在乡镇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最低为310元,统筹报销比例却高达98%。在2011年3月和9月,我区分别实施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了医保的“同城同待”。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医保新增了普通门诊报销,报销额度增至49.48万元,较统筹前提高了27.24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可报销20.7万元,较统筹前增加了11.7万元。此外,番禺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到广州市内1800多家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看病、购药。

  参保人享优质便民服务

  区外三甲医院医疗费用实时记账、家门口办理医保业务、一站式窗口服务、“在线交谈”平台,为方便参保人就医,番禺区医保办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惠民政策。

  从2008年7月开始,区医保办开始探索与区外15家三甲医院合作,开展番禺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时记账结算的医疗保险服务,解决了参保人到广州市大医院就诊治疗大病时需要垫付大额医疗费用产生经济负担和不便。

  从2011年6月1日起,区医保办将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报、领取生育凭证及打印缴费历史等业务延伸到镇(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就近到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免却舟车劳顿和浪费时间。

  从2012年3月起,区医保办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即每一个服务窗口均可综合受理政策咨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异地就医申请、支取个人医疗帐户等19项业务。参保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结多项医保业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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