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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比例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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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下午,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
  六、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缴纳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元,在职人员每人每月9元。

  七、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标准为30000元。

  八、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标准为20220元;抗战前参加革命的离休人员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年医疗费标准为16176元。

  上述标准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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