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到底它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我们很多地方是说我们要把项目付费变成病种付费,我们要按人头付费,这种付费方式的变化就是一个改革,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对医疗保险来讲由于医疗服务的复杂性,各种各样都有,因此它的付费方式必然要选择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这只是说针对不同的服务类型,我们采取一个比较好的形式而已。这些付费方式是并存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不是把原来的取消掉。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地方可以说按项目付费取消掉,这是不可能的。
大家都知道经常有一种病是发烧待查,一个月怎么查都治不好,你最后发现发烧退了,出院前你仍然不知道这个是为什么,这个是按什么付费?肯定是项目,其实有很多这种情况,所以你很难说按项目付费是落后的传统方式。这个实际上我认为就是我们在市场上确定不同服务类型的价格单元问题,我们吃饭一样,我们可以点菜,也可以吃自助餐按人头,也可以包餐请大家吃饭,包一个场子吃,这就是总额,实际上是类似的。
核心问题是什么?在这里面我认为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要把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这种政府定价的机制,改革为由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医保支付方和医药服务提供方协商谈判的定价机制。这是改革二字,否则我们不需要叫支付制度改革,我们就说支付付费方式的变化就可以了,改革在中国有特殊的含义就是说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一套管理方式,一套政策我们都要把它废弃掉,建立一个市场经济体制当中符合市场经济的有规律的定价指标,这就是改革,否则我认为不叫改革,就只是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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