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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明年个人参保缴费有变 新生儿可独立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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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从下个月1日就开始进行了。昨天,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档和二档分别上调10元和30元,上调后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一档参保人住院每年最高可报销7万元,二档参保人住院每年最高可报销11万元。参保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具有我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独立参保,新生儿在其出生90天内,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有关费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参保者缴费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超过规定时间参保和缴费的,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一档最高报7万,二档最高报11万

  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报销额度内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定额标准每年按照重庆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两档标准报销,一档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一档最高报7万,二档最高报11万。

  在渝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统一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

  此外,对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而从下月1日起至12月20日,我市启动201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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