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者缴费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超过规定时间参保和缴费的,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一档最高报7万,二档最高报11万
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报销额度内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定额标准每年按照重庆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两档标准报销,一档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一档最高报7万,二档最高报11万。
在渝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统一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
此外,对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而从下月1日起至12月20日,我市启动201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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