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盗刷医保卡问责不易
昨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2010年3月19日起,医保中心规定,单次划卡金额达到200元以上或使用同一张医保卡连续3次划卡的划卡人需进行购药信息登记,药店或医院需核实其身份证明或就医手册。“但由于2011年后医保卡具有密码功能,盗刷医保卡问责的事情并不容易。”建议市民领取医保卡后应重新设置密码;一旦丢失第一时间拨打“96856”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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