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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被在药房盗刷 谁为丢失的1600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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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得知自己的医保卡丢失后,牟先生第一时间去市社保局进行了挂失。他发现原本剩余千余元的账户余额显示为零。经过查询划卡记录发现,牟先生的医保卡余额被人分多次取出。当他找到药店讨个说法时,却得到了药店承认失职但拒绝做出赔偿的答复。
  牟先生说:“原本规定在店消费200元以上,需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登记,但不知为何,这笔交易却没有出现在登记本上。”牟先生向药店提出索赔,药店承认收银员失职却拒绝赔偿。

  社保局:盗刷医保卡问责不易

  昨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2010年3月19日起,医保中心规定,单次划卡金额达到200元以上或使用同一张医保卡连续3次划卡的划卡人需进行购药信息登记,药店或医院需核实其身份证明或就医手册。“但由于2011年后医保卡具有密码功能,盗刷医保卡问责的事情并不容易。”建议市民领取医保卡后应重新设置密码;一旦丢失第一时间拨打“96856”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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