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相关医院医保业务
东阿县人民医院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有关法规政策,东阿县人社局对东阿县人民医院作出了处理:追回违规支出的医疗保险基金3052.7元,并根据《社会保险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以违规金额2倍的罚款;向患者退还多收取的医疗费,并向其道歉;暂停东阿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收治医疗保险患者的业务;责令医院立即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视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作出处理,暂停郓城万杰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责令停止收治医疗保险住院患者,限期整改。因该医院2015年1月1日起确定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尚未与郓城市医疗保险处结算医保费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该院已发生的医疗费不予补偿。
省人社厅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学习借鉴聊城市、菏泽市的做法,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要重点加大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投资运营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按照《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鲁人社发〔2015〕14号),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转发人社部发〔2015〕14号文件加强全省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2号)的要求,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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