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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条例有望近期颁布 养老金投资制度渐趋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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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证券日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期国务院将正式颁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后,将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一道成为养老金投资的制度和规范基础。
  据记者查证,2001年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一位权威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条例》实施以后,将视情况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

  “已于8月17日颁布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将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一起成为养老金委托投资的制度和规范基础。”郑秉文称。

  据郑秉文介绍,作为养老金结余资金唯一合法受托机构,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正在内部筹建多个部门,迎接地方养老金委托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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