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请于即日起至7月31日,由本人携带《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身份证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特别提示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当年完成,不允许跨年度缴费,请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存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及时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如因参保人员预存的养老保险费和代理费不足导致当年扣款不成功,按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将自动中断。已经中断人员如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需要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复保手续。咨询电话:7215392、2352789、1323057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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